招标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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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(第二期)和案件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(第二期)竞争性谈判公告
发布时间: 2021/12/23 17:16:05


广东万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‘采购代理机构’)受廉江市人民检察院(以下简称‘采购人’)的委托,拟对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(第二期)和案件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(第二期)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。

一、  采购项目编号:GDWC02F21QY22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

二、  采购项目名称: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(第二期)和案件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(第二期)

三、 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(元):822750.00

四、 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(采购项目技术规格、参数及要求)

4.1    项目采购内容: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(第二期)和案件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(第二期);

4.2    服务详细内容、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中的“用户需求书”。

五、  供应商资格:

5.1    供应商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。

5.2   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(或三证合一证明)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;

5.3    具有有效期内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以上(含乙级)资质(资质类别须为: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),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
5.4  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六、 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1224日至20211228日期间(工作日900-12001430-1730,法定节假日除外)到广东万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(详细地址: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1509号办公室)购买谈判文件,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.00元(人民币),售后不退。获取谈判文件时,提供如下资料(加盖单位公章):

1)  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(或三证合一证明)证明文件复印件;

2)  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,需提供:

a)  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,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
b)  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,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。

注:以上资料应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。

七、 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:202112291500分至202112291530分。

响应截止时间:202112291530分。

八、 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: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1509号广东万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。

九、  开标时间:202112291530分。

十、  开标地点: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1509号广东万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。

十一、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(www.gdwcgl.com)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,不再另行通知。

十二、  联系事项

       采购单位:廉江市人民检察院

采购代理机构:广东万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地址: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1509号办公室

联系人:卢先生

联系电话:0759-3990005-802

传真:0759-3990005

邮编:524033

邮箱:gdwcgl@126.com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广东万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2021年12月23日